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新能﹝2016﹞214号,以下简称《监测评价报告》)。
《监测评价报告》对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进行测算。其中,2015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77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约为5.0%。
《监测评价报告》指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限制出力情况。2015年弃风限电形势严峻,全国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其中,甘肃弃风电量最高,达到82亿千瓦时,弃风率为39%;新疆和吉林弃风率达到32%;黑龙江和内蒙古弃风率分别为21%和18%。2015年西北地区出现了弃光现象,其中甘肃和新疆的弃光率分别为31%和26%。
《监测评价报告》将作为各地区制定可再生能源相关发展规划及实施工作的基础数据,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提高利用水平。
附:2015年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5年全国风电限制出力情况
2015年全国光伏发电限制出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