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nianhui

新闻中心News Center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位置: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新闻中心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18:30:05作者:hnr_admin

    为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基地建设,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通知明确本期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应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2017年剩余规模作为激励机制预留规模,根据评估情况对按要求按期并网发电、验收合格且优选确定的电价较光伏发电标杆电价降幅最大的3个基地增加等量规模接续用于应用领跑基地建设。2016年光伏发电运行小时数达到保障小时数95%及以上或弃光率不超过5%的省份方可申报。
    通知要求应用领跑基地将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0%的电价作为企业竞价的入门门槛,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分别达到17%和17.8%以上;技术领跑基地执行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分别达到18%和18.9%以上。
    通知指出领跑基地由地方自愿申报,通过竞争方式优选产生。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太阳能可利用条件、土地类型及成本、接入系统建设、电力市场消纳保障及地方政府推进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等条件进行评价。
    此外,通知还对投资企业优选方式、监测评价和监管等作出具体要求。

Copyright 2010 jinnianhui 冀ICP备15024122号-1

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XML 地图